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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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含怨自缢后法官尽责当好“和事佬”
田浩 景永利 韦德涛

  在河南省新乡市,一名13岁的初中学生因不愿替同学写作业而自缢身亡,结果引发诉讼。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握手言和。

  少年自缢父母维权
  今年4月13日是个星期天。因连续几天的春雨,工地停工,在新乡市一家建筑工地打工的崔俊来和妻子侯菊芳回到家里。
  下午2时,崔俊来的父亲去上厕所时发现,13岁的孙子小山竟然把自己吊在房顶,自缢了。
  崔俊来匆忙赶到儿子的房间里,一把抱起儿子,放到床上,做起人工呼吸。几分钟后,村卫生所的医生赶到。
  医生一看小山的瞳孔已经放大了,便对崔家的人说“人已不行了”。13岁的孩子转眼间逝去,崔俊来脑子嗡的一声,整个人瘫软在地上。
  小山原本是新乡县大召营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到底是什么原因让13岁的他走上绝路呢?
  崔俊来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发现一封夹在书本里的遗书和一封写给班主任毕峰的信,遗书中写道:“爸爸妈妈,谢谢你们把我养活这么大,我没法报答你们了。现在在初中,我也没学什么,就是去学校里玩,上课时,我在后面写其他作业,写完了就给别人写,写不完就得挨打,我就是一个让人欺负的奴才,想怎么打我就怎么打我。”
  这样看来,小山的自缢应该和被迫替别的同学写作业有关。可是,小山究竟受到了怎样的欺负,让他走向绝路呢?小山在给班主任老师的信中写道,“老师,您看小波(化名)这个学期在学校里表现是不是很好,实际上他肚子里全是坏水,上学期就让我给他写地理、历史、英语作业,这个学期的作业也都是我写的,不信你可以问小波。每天,小波不是用脚踢我,就是用手打我的脸,今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小波在厕所里打我,还让我去站尿坑,我不肯,他就打我。请老师把小波撵走吧,要不然他还会找我的茬的。”
  得知孩子在学校所受到的“折磨”,崔俊来内心感到十分痛苦。于是,他到学校找来了小山和小波的作业本,经过确认,在小波的作业本里确实有几处小山的笔迹。
  崔俊来认为,小山是在小波的逼迫下替他写作业,这让小山的心理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而学校没有对小波的侵害行为进行制止,这都和小山的死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为了给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今年5月22日,崔俊来、侯菊芳一纸诉状,将小波和大召营中学告上了法庭,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二、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69565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情法交融握手言和
  在法庭上,被告小波的代理人提出:小波让小山写作业这个事实我们承认,但不存在强迫、逼迫这种行为。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小波长期殴打侮辱受害人,小波的所作所为构不成侵权。受害人的突然死亡,跟小波更无关系。
  被告大召营中学则辩称:学校和老师未发现小山替别人写作业、未能制止他人对小山的伤害行为,并不是引发和导致小山自杀的条件。自闭、自弃才是小山死亡的罪魁祸首之一。原告作为小山的父母、监护人,很少与其交流,甚至连说话都很少。这表明,监护人平时不能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义务,在其子面临困难和困惑时,也没有给予引导和教育。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三名法官一致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简单判决了事,只要有一线调解希望,都不能放弃努力。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三名法官奔波穿梭于法庭、学校、双方当事人家里,就小山的家庭教育问题和小山父母及爷爷奶奶细致沟通;就小波的个人行为、其将来成长及如何正确处理与小山家属的关系同小波的父母促膝谈心;就学校的教学管理,如何培养学生的心里素质与学校坦诚交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新乡县法院法官的努力下,三方终于达成协议。
  日前,小波的父亲将15000元赔偿款交到小山父亲的手中,而学校再次支付4000元(事前已补偿了8000元)作为补偿。
  小波的父亲紧紧拉住小山的爷爷奶奶的手,诚恳地道歉,“小山已经不在了,小波以后就是您的孙子,您要想孙子了,说一声,我让他经常上门看您……”一句暖人心窝的话,使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人无不热泪盈眶。
  (田浩 景永利 韦德涛)
  据《人民法院报》